固體危險廢物檢測鑒定,什么是危險廢物?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一般來源于工業企業源、社會源和生活源等,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具有有害影響,包括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幾種危險特性。危險廢物對環境的污染影響具有復雜性、滯后性、難恢復性等特性。
固體危險廢物檢測鑒定危險廢物的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危險廢物屬于固體廢物的一部分(換言之,某種物質如果不屬于固體廢物,那么該物質肯定不屬于危險廢物);二是危險廢物必須具有危險特性,危險廢物的特性常見有五種,分別為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蝕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學反應性,具有一種或幾種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屬于危險廢物。
固體危險廢物檢測鑒定是危險廢物管理過程中一個關鍵的環節,無法使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判定的廢物,需要進一步通過檢測分析進行鑒別。所謂的固體廢物危險特性鑒別指的是,根據國家規定的技術方法或導則,對固體廢物的危險特性進行測試與論證,并形成客觀分析測試數據的過程。在固體廢物處理管理以及相關工作中,廢棄物危險特性的鑒別屬于最基礎也是最關鍵的環節,做好固體廢棄物危險特性鑒別及相關工作,有助于推進工業源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